各工作领导小组: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激励广大身边优秀典型为榜样,奋发学习、勇于创新,推动我院优良学风建设,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等有关规定,现就开展各项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评选范围及条件(一)社会各界精英、各行业佼佼者。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:1.受到纪律处分的;二、第一阶段: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(一)综合素质测评严格按照《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中的方法和程序进行,测评成绩能够全面反映人才的综合素质。对本年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